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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pow沃品移动电源招商加盟

发布时间:2017-01-19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7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前言:沃品招商实行全国统一货价,确保代理加盟商利润。
wopow沃品移动电源招商加盟

加盟政策及为代理商提供的服务细则:

 

沃品招商实行全国统一货价,确保代理加盟商利润。

 

1、统一的品牌形象识别系统:

WOPOW沃品全国各国均使用统一的形象识别系统,拥有专业的形象设计队伍,加盟店无需为装修以及陈列担心,公司将为各加盟店免费设计店铺装修的施工图和效果图。

 

2、市场调研及选址支持:

代理加盟商确定加盟意向以后,公司将为代理加盟商提供专业市场调研支持和评估。在开店选址方面,公司将派专人协助加盟商进行实地考察,以公司专业的经验做出评估意见,避免加盟商由于缺乏经验而导致的选址失误。

 

3、统一的物流中心:

代理加盟商,均由公司进行统一调配货物,配货速度快,为销售提供时间保障。

 

4、专业技术支持:

公司研发队伍持续不断地开发新产品、新技术,由专业的研发师和设计师进行全方位的培训,系统传授产品功能卖点,并免费为指定代理加盟商提供长期技术、专业业务、经营、管理培训等支持,提升代理加盟商企业竞争力。

 

5、广告宣传支持:

根据各区域市场及季节性的不同特点,制定"一地一策"政策,力求销售政策紧贴当地市场。WOPOW沃品将整合电视、报纸、互联网等诸多媒体以及线下的户外产品展示、顾客体验、节假日促销等活动,全面宣传"WOPOW沃品"品牌的服务和产品,为加盟投资商提供品牌推广、促销活动、推广物料等强大的宣传推广支持。

 

6、售后服务支持:

总部在相应的区域设有售后服务部,并配备咨询专线以解答服务投诉和经营疑难等问题,售后人员定期走访加盟店,及时发现不足并加以纠正。

 

7、区域管理支持:

总部对全国市场进行区域划分,实行区域市场品牌代理加盟模式,实行产品代码管理,严禁窜货销售,严格市场区域保护,以确保当地加盟代理商有充足的空间共享当地的市场资源。

 

分销项目

 

WOPOW沃品移动电源、手机移动电源、3G/WIFI移动电源,无线充电器,USB充电器、车载充电器、伸缩线等数码周边产品、手机保护壳、手机保护膜。

 

 代理加盟意向条例 
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,经协商达成一致,签定本合同,由双方共同恪守履行协议条款。 

第一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沃品品牌移动电源 地区代理商,该代理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转让性。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。 

第二条 乙方应积极做好沃品的品牌推广、销售宣传等工作,同时做好销售网络的维护工作。 

第三条 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,乙方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和渠道从第三方进货,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,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。 

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,即乙方成为签约地区沃品品牌移动电源唯一代理商,甲方不得在该区域内发展除乙方外第二家代理商。 

第五条 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越权窜货行为,经查证属实的,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,并且以电话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。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的实体店有价格制订权,但网上销售必须高于或等于公司统一零售价,具体各种型号价格见《附件一》,甲方要为乙方进行价格保密。乙方不得窜货以及影响公司市场价格策略,如有违约事实,取消代理资格。 

第六条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原则,乙方在所经营区域内发现非乙方供货的沃品品牌移动电源产品,乙方须通知甲方,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妥善解决相关问题。 

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运作方案及产品相关技术支持,售后服务。在乙方销售区域内,乙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相应的广告支持方案,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,广告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。 

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的营销标准和政策经营,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反馈信息和数据,维护沃品品牌产品在市场的统一形象、统一的业务管理,乙方要积极配合并协调甲方整体的营销战略。 

第九条 甲方收到乙方汇款或者现金,三天内发货给乙方,甲方发货到乙方所指定收货地点。对于不可抗拒因素(地震、雷电、水灾、战争等)造成货物延误,甲方不负任何责任。 

第十条 代理权期限为 1 年,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 

第十一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,公司按一年包换的原则(人为因素损坏除外);对于问题产品,乙方集中20个以上发到甲方公司,运输费由乙方承担,维修后返还运输费由甲方承担。 

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之后,乙方在提货付款后合同自动生效。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,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,甲乙双方续签合同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内完成。 

第十三条 双方发生纠纷应该积极协商、合理解决问题,对于无法协商解决时,可向仲裁部门提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 

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有不尽完善之处,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 

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传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
深圳市沃品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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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传真:0755-27798805
  • 联系人:刘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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